[单选题]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50万元,以其购买的一批大米进行抵押,双方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因甲公司仓库维修,甲公司便将该批大米暂存在丙公司的仓库,双方约定保管费用为1万元。保管期限届满后,甲公司支付了1万元的保管费,要求提货,被丙公司拒绝。丙公司认为,甲公司虽然支付了保管费,但甲公司之前向丙公司采购一台丙公司生产的机器设备,尚有5万元尾款未清偿,丙公司有权就该批大米行使留置权。随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借款到期,甲公司无力清偿,乙公司主张就该批大米实现抵押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公司无权行使留置权,因为采购设备的款项与留置的大米并非同一法律关系
B.丙公司可以行使留置权,但因为乙公司的抵押权成立在先,因此应当由乙公司先实现抵押权,所得价款偿还借款后。剩余部分丙公司有权优先受偿
C.丙公司可以行使留置权,并就该留置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剩余部分乙公司有权优先受偿
D.丙公司可以行使留置权,但具体清偿顺序由债务人甲公司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