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设备生产商,该公司于2×20年1月1日与乙公司(生产型企业)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向乙公司出租其所生产的设备,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资产:火力发电设备; (2)租赁期:2×20年1月1日至2×22年12月31日,共3年: (3)租金支付:自2×20年起每年年末支付年租金6000万元; (4)租赁合同规定的年利率:5%,与市场利率相同; (5)该设备在2×20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16500万元,账面价值为12000万元; (6)甲公司取得该租赁发生的佣金印花税等相关费用为30万元: (7)该设备于2×20年1月1日交付乙公司,预计使用寿命为8年,预计净残值为0;租赁期届满时,乙公司可以0.6万元购买该设备,预计租赁到期日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不低于9000万元;租赁期内该设备的保险、维修等费用均由乙公司自行承担。 (8)已知:(P/A,5%,3)=2.7232;(P/F,5%,3)=0.8638。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和各项税费影响。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单位万元。
分析判断甲公司(出租人)租赁类型。
计算甲公司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收款额按市场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收入和结转成本的金额。
编制甲公司2×20年1月1日(租赁期开始日)的会计分录。
编制甲公司2×20年年末、2×21年、2×22年与该项租赁相关的会计分录,并写出各年未实现融资收益摊销额的计算过程。(假设不考虑行使购买选择权的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