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0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了一张汇票,到期日为2021年4月10日。乙公司财务人员夏某因工作失误而丢失该张汇票。夏某因担心,受到处分,并未将该情况报告乙公司。 2021年1月15日,赵某捡到该汇票,伪造乙公司签章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以偿还赵某欠丙公司的货款。丙公司要求提供担保,赵某拟以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丁公司为保证人,经丁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并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在签章时仅加盖丁公司财务专用章。 2021年2月10日,丙公司为支付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 2021年4月11日,戊公司向甲公司提示付款。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签章系伪造,以此为由拒绝付款。戊公司随后向丙公司追索,丙公司发现汇票上的金额被变造,变造前的金额为8万元,变造后的金额18万元,且无法辨别丙公司签章时间与汇票变造时间的先后,丙公司仅愿意按照8万元承担票据责任。
丁公司在该汇票上的签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甲公司以乙公司的签章系伪造为由拒绝付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丙公司仅愿意按照8万元承担票据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021年1月1日,夏某从甲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购买汽车一辆,合同约定:汽车总价20万元,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首付款10万元于当日支付,从2021年2月1日开始每月第一天支付0.2万元;在夏某支付全部价款之前,甲公司保留该辆汽车的所有权。合同未就双方纠纷解决的方式作出约定。 同日,夏某就该辆汽车向乙保险公司提交了投保单。乙保险公司收取了保险费和车船税。在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合同之前,夏某驾车驶离甲公司的门店时不小心剐蹭到墙壁,导致车辆损失,遂向乙保险公司报告并索赔。乙保险公司认为其尚未作出承保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尚未生效,此时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2021年2月10日,夏某将该辆汽车出租给李某用于上下班通勤。该辆汽车于当日交付李某使用。2021年3月1日,夏某因向丙合伙企业借款5万元,将该辆汽车抵押给丙合伙企业。王某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代表丙合伙企业与善意第三人夏某签订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合伙企业得知该辆汽车已经被夏某出租给李某,遂以该辆汽车存在丙合伙企业抵押权为由,要求李某将汽车归还夏某,遭到李某拒绝。 丙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陈某得知上述借款交易后向夏某提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5万元及以上金额的借款协议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对外签订,因此.夏某与丙合伙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夏某表示异议。 2023年6月20日,丁公司吸收合并甲公司。2023年7月1日,丁公司将该合并事项通知夏某并要求夏某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向丁公司支付剩余购车款,遭到夏某拒绝。截至2023年6月30日。夏某累计支付购车款 15.8万元。2023年7月20日,丁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取回该辆汽车,遭到夏某拒绝。2023年8月1日,丁公司向M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解除合同、取回汽车。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仲裁、公司、合伙企业、物权、合同、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乙保险公司以合同尚未生效为由拒绝赔偿夏某的汽车损失,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丙合伙企业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将汽车归还夏某?并说明理由。
陈某以王某越权代表丙合伙企业与夏某签订借款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023年7月1日,丁公司要求夏某按照合同约定向丁公司支付剩余购车款,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023年7月20日,丁公司是否有权取回该辆汽车?并说明理由。
2023年8月1日,丁公司向M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M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并说明理由。
2024年7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拟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四人认缴的出资分别是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和50万元,股东会会议决议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7月5日,鉴于孙某组织能力比较强,由孙某召集和主持首次股东会会议。 甲公司股东会会议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赵某担任董事,不设监事会,由李某担任监事。 2025年3月,甲公司发生经营亏损.李某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赵某认为李某表决权比例未达1/10,不符合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条件,予以拒绝。 2025年7月,甲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李某认为四位股东均未实缴出资额,造成公司经营困难,提出修改公司章程,提高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钱某和孙某表示同意,赵某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7月5日孙某召集和主持首次股东会会议是否符合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李某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是否符合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李某提议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能否通过?并简要说明理由。
2023年1月5日,甲公司购买乙普通合伙企业(下称“乙企业”)的一套新型设备,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总价款50万元。合同签订当日,乙企业将设备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将一张20万元的纸质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乙企业,甲公司在“背书人栏”依法签章后交付给乙企业,未将乙企业名称记载在“被背书人名称”中。约定剩余30万元价款由甲公司在第三季度末向乙企业支付。 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部分合伙人认为该汇票应贴现后及时补充银行存款,其他合伙人提出异议,认为该汇票留待到期后兑付更为合理,双方出现争议,此事项在合伙协议中未约定。 截至2023年9月底,甲公司仍未支付30万元的设备价款,乙企业因合伙人之间管理事务衔接问题一直未向甲公司请求支付。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子公司。 2023年11月5日,丙公司向乙企业发函表示愿意与甲公司一同承担30万元设备价款的债务,乙企业接收函件后未作出任何表示。12月10日,乙企业要求丙公司履行30万元债务,丙公司以乙企业未在合理期限内回应其函件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2024年1月8日,甲公司因生产经营资金的周转向丁公司借款25万元,期限为6个月,并以该新型设备设立抵押权。双方于1月10日上午签订了抵押合同,约定抵押合同于次日生效。双方于1月15日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丁公司要求甲公司同时提供其他担保,丙公司为甲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认为该项担保金额不高,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即可。 2024年7月8日,甲公司借款到期未能清偿。丁公司遂提起诉讼,请求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请求实现在新型设备上设立的抵押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民事诉讼、公司、合伙企业、物权、合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背书时未将乙企业名称记载在“被背书人名称”中,其背书行为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乙企业持有汇票涉及贴现的争议应如何解决?简要说明理由。
丙公司认为不承担30万元债务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乙企业请求丙公司承担债务,是否引起对甲公司债权诉讼时效的中断?简要说明理由。
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丁公司对该新型设备的抵押权何时设立?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