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企业是一家肉制品生产、仓储、物流、销售企业,现有员工612人。2016年3月开始试生产。甲为D企业法定代表人,乙为实际控制人,丙为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丁为总会计师,戌为总工程师。
D企业的主要生产工序为:原料采购运输一解挑捧一滚揉斩件一灌装成型一熏落一包装一冷藏等,主要原料为:肉、水,食品添加剂等,生产过程中使用天然气、液氨、柴油。
D企业的主要建筑物有:生产车间、制冷站、冷库,辅料库、配电室、锅炉房、污水处理站、宿舍楼等。主要设备有:4t/h的燃气/燃油蒸汽钢炉2台,0.15MW导热油锅炉1台,1000kV.A变压器2台,宿舍楼客用电梯2部,制冷成套设备1套(制冷剂为20t氨),叉车10台,冷藏车20辆,肉制品专用设备若干以及蒸汽,制冷管网等。
2016年底,D企业开始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委托E安全咨询公司进行企业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等工作,发现制冷站存在氨泄漏的重大事故隐患:配电室占压地下燃气管道,存在火灾爆炸隐患。
D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及E安全咨询公司的建议,完善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了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了隐患治理方案,修订了相关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列出D企业的特种设备清单。
针对制冷站存在氨泄漏这一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第16号)简述该隐患治理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指出D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并说明其安全生产职责。
提出针对D企业配电室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F企业为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员工162人。
F企业的工艺流程为:生活垃圾由垃圾封闭运输车运至发电厂—电子汽车秤过磅—卸入封闭的垃圾储坑内—发酵后的垃圾经料斗—给料斗—推料器—进入焚烧炉,在焚烧炉内垃圾高温燃烧,燃烧产生的热量加热水并产生蒸汽,蒸汽驱动汽轮机组发电。
垃圾储坑深12m,垃圾发酵产生的气体主要有CH4、H2S、CO2等。为防止该气体外逸,整个垃圾储坑严格密封处理并负压运行,在垃圾储坑上部设有吸风口,将垃圾储坑内产生的气体由风机抽吸作为燃料送入焚烧炉燃烧。
垃圾渗滤液经过导泄通道流入渗滤液收集池,经自控自吸泵进入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渗滤液池内产生的沼气经过水封设备后,进入垃圾储坑的负压区,由风机送至燃烧炉燃烧,渗滤液收集池东西侧设置除臭风机间,分别安装1号、2号除臭风机,其中1号除臭风机在收集池西侧,为送风风机;2号除臭风机在收集池东侧,为排风风机。1号、2号除臭风机及自控自吸泵电源控制箱同在1号除臭风机间内,采用普通电气开关手动控制。2017年3月21日,F企业委托G公司对渗滤液收集池进行清理作业。
3月27日,F企业安全保卫科科长甲在检查中发现,1号除臭风机没有正常运行,2#除臭风机正常运行,G公司正在进行渗滤液收集池清理作业,现场未看到应急提升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救援器材,甲向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乙汇报,乙经总经理同意后,迅速协调,落实整改。
F企业为整改本次隐患,委托H企业实施电气改造施工,F企业安全保卫科和H企业分别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辨识1号除臭风机间存在的事故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
根据《安全生产法》,说明甲对1号除臭风机隐患治理应履行的职责,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与监督暂行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第59号),指出F企业和G公司对渗滤液收集池作业项目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简述G公司员工进入渗滤液收集池清理作业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简述F企业与H企业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6年12月11日,南方某省L电厂二期扩建工程M标段冷却塔施工平台发生坍塌事故,造成49人死亡,3人受伤。该二期扩建工程由I工程公司总承包,K监理公司监理,M标段冷却塔施工由J建筑公司分包。
M标段的合同工期为15个月,因前期施工延误,为赶工期,I工程公司私下与J建筑公司约定,要求其在12个月内完成M标段施工,为此,J公司实行24小时连续作业,时值冬季,当地气候潮湿阴冷,混凝土养护所需时间比其他季节延长。
冷却塔施工采用由下而上,利用浇筑好的钢筋混凝土塔壁作为支撑,在冷却塔壁内部和外部分别搭建施工平台和模板,当浇筑的混凝土达到要求的强度后,先拆除下部模板。将其安装在上部模板的上方,再进行下一轮浇筑。用混凝土泵将混凝土输送到冷却塔壁的内外两层模板之间,进行塔壁混凝土浇筑。
冷却塔内有塔式起重机及混凝土输送设备(混凝土运输罐车、混凝土泵和管道)。通过塔式起重机运送施工平台作业人员、其他建筑材料及施工工具。冷却塔施工平台上,有模板、钢筋、混凝土振捣棒以及电焊机、乙炔气瓶、氧气瓶等。
12月2日至10日,当地连续阴雨天气,施工并未停止,至11日零时,冷却塔施工平台高度达到85m。11日7时30分,42名作业人员到达冷却塔内,准备与前一班作业人员进行交接班,此时施工平台上有作业人员49人。突然,有人在施工平台上大声喊叫,接着就看到施工平台往下坠落,砸坏了部分冷却塔,随后整个施工平台全部坍塌。事故导致施工平台上49名作业人员全部死亡,地面3人受伤。
事故调查发现:事发时I工程公司没有人员在现场,I工程公司对J公司进行安全检查的记录不全;未发现近期J公司混凝土强度送检及相关检验报告;J公司现场作人员共有210人,项目经理指定其亲属担任兼职安全员,主要任务是看护现场工具及建筑材料,防止财物被盗;施工平台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由当班班组长负责;J公司上次安全培训的时间是13个月前。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简要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辨识冷却塔施工平台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指出J公司在M标段冷却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简述I公司对J公司现场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简述J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简述冷却塔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C公司为金属地下矿山开采企业,年开采矿石30X104t,服务年限50a。C公司2016年8月1日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矿长甲。经批准,C公司对十六中段以下矿山组织实施改扩建工程,2016年9月15日与B矿建工程公司签订了《矿山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改扩建施工作业内容。改扩建期间十六中段以上正常生产。2016年C公司投入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包括:主通风轴流风机维修支出4.7万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支出78.9万元,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支出11.5万元,人员定位系统完善支出23.6万元,改扩建工程安全评价支出13.3万元,安全教育培训支出14万元。
2017年1月14日8时,B公司电焊班班长安排电焊工乙和另外2名工人,携带2台电焊机,对改扩建回风巷钢支护进行焊接作业,乙发现电焊机未接通电源,将电焊机电源线接到回风巷局部通风机备用配电箱上,开始焊接作业。11时20分,C公司安全员丙B公司安全员丁到焊接作业现场检查,丙告诉丁闻到了烧焦橡胶味,丁和乙都说应该电焊焊接产生的,属于正常情况,丙在现场没有发现异常,就与丁一起离开了。随后,乙与其他焊接工作人员也都离开作业现场升井吃午饭。
12时40分,C公司排水工发现改扩建回风巷充满浓烟,向调度室电话报告后撤离。在调度室带班的分管安全副厂长戊立即向矿长甲报告。甲要求戊通知其他副矿长、安全科长和B公司项目经理立即到井口集合,同时通知井下作业人员紧急升井。13时5分,甲陆续赶到井口,在没有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的情况下,先后组织50多人下井灭火施救,14时,甲感到事态严重,打电话向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事故当日19人死亡,3人失踪,101人重伤(其中64人急性中毒)。2017年1月19日,2名重伤人员医治无效死亡;2017年1月21日,1名失踪人员遗体被发现;2017年2月18日,又有2名重伤人员医治无效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700万元。事故调查发现:为局部通风机备用配电箱供电的电缆质量不合格,使用中发热导致电缆绝缘破损,在距离配电箱15 m处发生短路,产生电弧,引燃电缆绝缘层及相邻衬木;火灾发生后,通风系统停电,燃烧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进入采矿作业层,造成部分井下作业人员及救护人员中毒和窒息;C、B公司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健全;C、B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差。
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第20号),A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后,应及时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变更手续时,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为( )。
C公司为金属地下矿山开采企业,年开采矿石30X104t,服务年限50a。C公司2016年8月1日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矿长甲。经批准,C公司对十六中段以下矿山组织实施改扩建工程,2016年9月15日与B矿建工程公司签订了《矿山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改扩建施工作业内容。改扩建期间十六中段以上正常生产。2016年C公司投入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包括:主通风轴流风机维修支出4.7万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支出78.9万元,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支出11.5万元,人员定位系统完善支出23.6万元,改扩建工程安全评价支出13.3万元,安全教育培训支出14万元。
2017年1月14日8时,B公司电焊班班长安排电焊工乙和另外2名工人,携带2台电焊机,对改扩建回风巷钢支护进行焊接作业,乙发现电焊机未接通电源,将电焊机电源线接到回风巷局部通风机备用配电箱上,开始焊接作业。11时20分,C公司安全员丙B公司安全员丁到焊接作业现场检查,丙告诉丁闻到了烧焦橡胶味,丁和乙都说应该电焊焊接产生的,属于正常情况,丙在现场没有发现异常,就与丁一起离开了。随后,乙与其他焊接工作人员也都离开作业现场升井吃午饭。
12时40分,C公司排水工发现改扩建回风巷充满浓烟,向调度室电话报告后撤离。在调度室带班的分管安全副厂长戊立即向矿长甲报告。甲要求戊通知其他副矿长、安全科长和B公司项目经理立即到井口集合,同时通知井下作业人员紧急升井。13时5分,甲陆续赶到井口,在没有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的情况下,先后组织50多人下井灭火施救,14时,甲感到事态严重,打电话向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事故当日19人死亡,3人失踪,101人重伤(其中64人急性中毒)。2017年1月19日,2名重伤人员医治无效死亡;2017年1月21日,1名失踪人员遗体被发现;2017年2月18日,又有2名重伤人员医治无效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700万元。事故调查发现:为局部通风机备用配电箱供电的电缆质量不合格,使用中发热导致电缆绝缘破损,在距离配电箱15 m处发生短路,产生电弧,引燃电缆绝缘层及相邻衬木;火灾发生后,通风系统停电,燃烧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进入采矿作业层,造成部分井下作业人员及救护人员中毒和窒息;C、B公司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健全;C、B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差。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A公司2016年属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为( )元。
C公司为金属地下矿山开采企业,年开采矿石30X104t,服务年限50a。C公司2016年8月1日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矿长甲。经批准,C公司对十六中段以下矿山组织实施改扩建工程,2016年9月15日与B矿建工程公司签订了《矿山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改扩建施工作业内容。改扩建期间十六中段以上正常生产。2016年C公司投入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包括:主通风轴流风机维修支出4.7万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支出78.9万元,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支出11.5万元,人员定位系统完善支出23.6万元,改扩建工程安全评价支出13.3万元,安全教育培训支出14万元。
2017年1月14日8时,B公司电焊班班长安排电焊工乙和另外2名工人,携带2台电焊机,对改扩建回风巷钢支护进行焊接作业,乙发现电焊机未接通电源,将电焊机电源线接到回风巷局部通风机备用配电箱上,开始焊接作业。11时20分,C公司安全员丙B公司安全员丁到焊接作业现场检查,丙告诉丁闻到了烧焦橡胶味,丁和乙都说应该电焊焊接产生的,属于正常情况,丙在现场没有发现异常,就与丁一起离开了。随后,乙与其他焊接工作人员也都离开作业现场升井吃午饭。
12时40分,C公司排水工发现改扩建回风巷充满浓烟,向调度室电话报告后撤离。在调度室带班的分管安全副厂长戊立即向矿长甲报告。甲要求戊通知其他副矿长、安全科长和B公司项目经理立即到井口集合,同时通知井下作业人员紧急升井。13时5分,甲陆续赶到井口,在没有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的情况下,先后组织50多人下井灭火施救,14时,甲感到事态严重,打电话向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事故当日19人死亡,3人失踪,101人重伤(其中64人急性中毒)。2017年1月19日,2名重伤人员医治无效死亡;2017年1月21日,1名失踪人员遗体被发现;2017年2月18日,又有2名重伤人员医治无效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700万元。事故调查发现:为局部通风机备用配电箱供电的电缆质量不合格,使用中发热导致电缆绝缘破损,在距离配电箱15 m处发生短路,产生电弧,引燃电缆绝缘层及相邻衬木;火灾发生后,通风系统停电,燃烧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进入采矿作业层,造成部分井下作业人员及救护人员中毒和窒息;C、B公司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健全;C、B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差。
根据《火灾分类》(GB/T4968-2008),该起火灾属于( )。
C公司为金属地下矿山开采企业,年开采矿石30X104t,服务年限50a。C公司2016年8月1日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矿长甲。经批准,C公司对十六中段以下矿山组织实施改扩建工程,2016年9月15日与B矿建工程公司签订了《矿山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改扩建施工作业内容。改扩建期间十六中段以上正常生产。2016年C公司投入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包括:主通风轴流风机维修支出4.7万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支出78.9万元,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支出11.5万元,人员定位系统完善支出23.6万元,改扩建工程安全评价支出13.3万元,安全教育培训支出14万元。
2017年1月14日8时,B公司电焊班班长安排电焊工乙和另外2名工人,携带2台电焊机,对改扩建回风巷钢支护进行焊接作业,乙发现电焊机未接通电源,将电焊机电源线接到回风巷局部通风机备用配电箱上,开始焊接作业。11时20分,C公司安全员丙B公司安全员丁到焊接作业现场检查,丙告诉丁闻到了烧焦橡胶味,丁和乙都说应该电焊焊接产生的,属于正常情况,丙在现场没有发现异常,就与丁一起离开了。随后,乙与其他焊接工作人员也都离开作业现场升井吃午饭。
12时40分,C公司排水工发现改扩建回风巷充满浓烟,向调度室电话报告后撤离。在调度室带班的分管安全副厂长戊立即向矿长甲报告。甲要求戊通知其他副矿长、安全科长和B公司项目经理立即到井口集合,同时通知井下作业人员紧急升井。13时5分,甲陆续赶到井口,在没有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的情况下,先后组织50多人下井灭火施救,14时,甲感到事态严重,打电话向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事故当日19人死亡,3人失踪,101人重伤(其中64人急性中毒)。2017年1月19日,2名重伤人员医治无效死亡;2017年1月21日,1名失踪人员遗体被发现;2017年2月18日,又有2名重伤人员医治无效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700万元。事故调查发现:为局部通风机备用配电箱供电的电缆质量不合格,使用中发热导致电缆绝缘破损,在距离配电箱15 m处发生短路,产生电弧,引燃电缆绝缘层及相邻衬木;火灾发生后,通风系统停电,燃烧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进入采矿作业层,造成部分井下作业人员及救护人员中毒和窒息;C、B公司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健全;C、B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差。
甲接到井下发生火灾的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的措施包括( )。
C公司为金属地下矿山开采企业,年开采矿石30X104t,服务年限50a。C公司2016年8月1日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矿长甲。经批准,C公司对十六中段以下矿山组织实施改扩建工程,2016年9月15日与B矿建工程公司签订了《矿山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改扩建施工作业内容。改扩建期间十六中段以上正常生产。2016年C公司投入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包括:主通风轴流风机维修支出4.7万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支出78.9万元,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支出11.5万元,人员定位系统完善支出23.6万元,改扩建工程安全评价支出13.3万元,安全教育培训支出14万元。
2017年1月14日8时,B公司电焊班班长安排电焊工乙和另外2名工人,携带2台电焊机,对改扩建回风巷钢支护进行焊接作业,乙发现电焊机未接通电源,将电焊机电源线接到回风巷局部通风机备用配电箱上,开始焊接作业。11时20分,C公司安全员丙B公司安全员丁到焊接作业现场检查,丙告诉丁闻到了烧焦橡胶味,丁和乙都说应该电焊焊接产生的,属于正常情况,丙在现场没有发现异常,就与丁一起离开了。随后,乙与其他焊接工作人员也都离开作业现场升井吃午饭。
12时40分,C公司排水工发现改扩建回风巷充满浓烟,向调度室电话报告后撤离。在调度室带班的分管安全副厂长戊立即向矿长甲报告。甲要求戊通知其他副矿长、安全科长和B公司项目经理立即到井口集合,同时通知井下作业人员紧急升井。13时5分,甲陆续赶到井口,在没有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的情况下,先后组织50多人下井灭火施救,14时,甲感到事态严重,打电话向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事故当日19人死亡,3人失踪,101人重伤(其中64人急性中毒)。2017年1月19日,2名重伤人员医治无效死亡;2017年1月21日,1名失踪人员遗体被发现;2017年2月18日,又有2名重伤人员医治无效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700万元。事故调查发现:为局部通风机备用配电箱供电的电缆质量不合格,使用中发热导致电缆绝缘破损,在距离配电箱15 m处发生短路,产生电弧,引燃电缆绝缘层及相邻衬木;火灾发生后,通风系统停电,燃烧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进入采矿作业层,造成部分井下作业人员及救护人员中毒和窒息;C、B公司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健全;C、B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差。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关于该起事故的表述,正确的包括( )。
C公司为金属地下矿山开采企业,年开采矿石30X104t,服务年限50a。C公司2016年8月1日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矿长甲。经批准,C公司对十六中段以下矿山组织实施改扩建工程,2016年9月15日与B矿建工程公司签订了《矿山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改扩建施工作业内容。改扩建期间十六中段以上正常生产。2016年C公司投入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包括:主通风轴流风机维修支出4.7万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支出78.9万元,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支出11.5万元,人员定位系统完善支出23.6万元,改扩建工程安全评价支出13.3万元,安全教育培训支出14万元。
2017年1月14日8时,B公司电焊班班长安排电焊工乙和另外2名工人,携带2台电焊机,对改扩建回风巷钢支护进行焊接作业,乙发现电焊机未接通电源,将电焊机电源线接到回风巷局部通风机备用配电箱上,开始焊接作业。11时20分,C公司安全员丙B公司安全员丁到焊接作业现场检查,丙告诉丁闻到了烧焦橡胶味,丁和乙都说应该电焊焊接产生的,属于正常情况,丙在现场没有发现异常,就与丁一起离开了。随后,乙与其他焊接工作人员也都离开作业现场升井吃午饭。
12时40分,C公司排水工发现改扩建回风巷充满浓烟,向调度室电话报告后撤离。在调度室带班的分管安全副厂长戊立即向矿长甲报告。甲要求戊通知其他副矿长、安全科长和B公司项目经理立即到井口集合,同时通知井下作业人员紧急升井。13时5分,甲陆续赶到井口,在没有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的情况下,先后组织50多人下井灭火施救,14时,甲感到事态严重,打电话向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事故当日19人死亡,3人失踪,101人重伤(其中64人急性中毒)。2017年1月19日,2名重伤人员医治无效死亡;2017年1月21日,1名失踪人员遗体被发现;2017年2月18日,又有2名重伤人员医治无效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700万元。事故调查发现:为局部通风机备用配电箱供电的电缆质量不合格,使用中发热导致电缆绝缘破损,在距离配电箱15 m处发生短路,产生电弧,引燃电缆绝缘层及相邻衬木;火灾发生后,通风系统停电,燃烧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进入采矿作业层,造成部分井下作业人员及救护人员中毒和窒息;C、B公司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健全;C、B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差。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该起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 )。
C公司为金属地下矿山开采企业,年开采矿石30X104t,服务年限50a。C公司2016年8月1日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矿长甲。经批准,C公司对十六中段以下矿山组织实施改扩建工程,2016年9月15日与B矿建工程公司签订了《矿山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改扩建施工作业内容。改扩建期间十六中段以上正常生产。2016年C公司投入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包括:主通风轴流风机维修支出4.7万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支出78.9万元,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支出11.5万元,人员定位系统完善支出23.6万元,改扩建工程安全评价支出13.3万元,安全教育培训支出14万元。
2017年1月14日8时,B公司电焊班班长安排电焊工乙和另外2名工人,携带2台电焊机,对改扩建回风巷钢支护进行焊接作业,乙发现电焊机未接通电源,将电焊机电源线接到回风巷局部通风机备用配电箱上,开始焊接作业。11时20分,C公司安全员丙B公司安全员丁到焊接作业现场检查,丙告诉丁闻到了烧焦橡胶味,丁和乙都说应该电焊焊接产生的,属于正常情况,丙在现场没有发现异常,就与丁一起离开了。随后,乙与其他焊接工作人员也都离开作业现场升井吃午饭。
12时40分,C公司排水工发现改扩建回风巷充满浓烟,向调度室电话报告后撤离。在调度室带班的分管安全副厂长戊立即向矿长甲报告。甲要求戊通知其他副矿长、安全科长和B公司项目经理立即到井口集合,同时通知井下作业人员紧急升井。13时5分,甲陆续赶到井口,在没有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的情况下,先后组织50多人下井灭火施救,14时,甲感到事态严重,打电话向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事故当日19人死亡,3人失踪,101人重伤(其中64人急性中毒)。2017年1月19日,2名重伤人员医治无效死亡;2017年1月21日,1名失踪人员遗体被发现;2017年2月18日,又有2名重伤人员医治无效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700万元。事故调查发现:为局部通风机备用配电箱供电的电缆质量不合格,使用中发热导致电缆绝缘破损,在距离配电箱15 m处发生短路,产生电弧,引燃电缆绝缘层及相邻衬木;火灾发生后,通风系统停电,燃烧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进入采矿作业层,造成部分井下作业人员及救护人员中毒和窒息;C、B公司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健全;C、B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A公司应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在制定分级控制度时,针对的对象应包括( )。
D企业是汽车密封条生产企业,主要原料为橡胶。为扩大生产,在Q市某工业区租赁三层办公楼1栋、厂房2栋,2015年10月投产。
1号厂房为单层新型钢结构厂房,位于三层办公楼东侧,建筑面积5000m2。厂房内有5条胶料挤出生产线,主要工艺为:胶料挤出一微波硫化加热一喷涂一植绒(采用聚酯绒毛)一打磨一喷码一粗切割。主要设备有:挤出机、微波硫化箱、喷涂机械手、植绒机、打磨机、牵引机、喷码机、切割机、空压机等。厂房西北角设有空压机房。
2号厂房也是单层新型钢结构厂房,位于1号厂房的北侧,建筑面积8000m2。厂房内分为3个作业区,其中:I区为人工油漆喷涂区,安装有通风系统,并采用活性炭对气体净化;II区为注塑成型区,安装有25台高温对撞压机;Ⅲ区为冲切区,安装有40台气动冲切机。2号厂房北侧设有危险化学品库和2个气瓶库,危险化学品库内有油漆、胶、醋酸乙酯、二甲苯、酒精、正庚烷等,2个气瓶库分别存放氧气、氩气、乙炔等气瓶。
2017年1月10日,D企业发生苯中毒事故,导致1人受伤。
2017年3月16日,Q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对D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检查时,发现D企业未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不全,植绒室内未使用防爆电器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Q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D企业下发整改通知话,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按照Q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整改要求,C企业应开展的职业病危害评价为( )。
D企业是汽车密封条生产企业,主要原料为橡胶。为扩大生产,在Q市某工业区租赁三层办公楼1栋、厂房2栋,2015年10月投产。
1号厂房为单层新型钢结构厂房,位于三层办公楼东侧,建筑面积5000m2。厂房内有5条胶料挤出生产线,主要工艺为:胶料挤出一微波硫化加热一喷涂一植绒(采用聚酯绒毛)一打磨一喷码一粗切割。主要设备有:挤出机、微波硫化箱、喷涂机械手、植绒机、打磨机、牵引机、喷码机、切割机、空压机等。厂房西北角设有空压机房。
2号厂房也是单层新型钢结构厂房,位于1号厂房的北侧,建筑面积8000m2。厂房内分为3个作业区,其中:I区为人工油漆喷涂区,安装有通风系统,并采用活性炭对气体净化;II区为注塑成型区,安装有25台高温对撞压机;Ⅲ区为冲切区,安装有40台气动冲切机。2号厂房北侧设有危险化学品库和2个气瓶库,危险化学品库内有油漆、胶、醋酸乙酯、二甲苯、酒精、正庚烷等,2个气瓶库分别存放氧气、氩气、乙炔等气瓶。
2017年1月10日,D企业发生苯中毒事故,导致1人受伤。
2017年3月16日,Q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对D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检查时,发现D企业未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不全,植绒室内未使用防爆电器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Q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D企业下发整改通知话,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针对植绒产生的聚酯绒毛粉尘,应采用的除尘方法为( )。
D企业是汽车密封条生产企业,主要原料为橡胶。为扩大生产,在Q市某工业区租赁三层办公楼1栋、厂房2栋,2015年10月投产。
1号厂房为单层新型钢结构厂房,位于三层办公楼东侧,建筑面积5000m2。厂房内有5条胶料挤出生产线,主要工艺为:胶料挤出一微波硫化加热一喷涂一植绒(采用聚酯绒毛)一打磨一喷码一粗切割。主要设备有:挤出机、微波硫化箱、喷涂机械手、植绒机、打磨机、牵引机、喷码机、切割机、空压机等。厂房西北角设有空压机房。
2号厂房也是单层新型钢结构厂房,位于1号厂房的北侧,建筑面积8000m2。厂房内分为3个作业区,其中:I区为人工油漆喷涂区,安装有通风系统,并采用活性炭对气体净化;II区为注塑成型区,安装有25台高温对撞压机;Ⅲ区为冲切区,安装有40台气动冲切机。2号厂房北侧设有危险化学品库和2个气瓶库,危险化学品库内有油漆、胶、醋酸乙酯、二甲苯、酒精、正庚烷等,2个气瓶库分别存放氧气、氩气、乙炔等气瓶。
2017年1月10日,D企业发生苯中毒事故,导致1人受伤。
2017年3月16日,Q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对D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检查时,发现D企业未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不全,植绒室内未使用防爆电器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Q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D企业下发整改通知话,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C企业应组织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最长检测周期为( )。
D企业是汽车密封条生产企业,主要原料为橡胶。为扩大生产,在Q市某工业区租赁三层办公楼1栋、厂房2栋,2015年10月投产。
1号厂房为单层新型钢结构厂房,位于三层办公楼东侧,建筑面积5000m2。厂房内有5条胶料挤出生产线,主要工艺为:胶料挤出一微波硫化加热一喷涂一植绒(采用聚酯绒毛)一打磨一喷码一粗切割。主要设备有:挤出机、微波硫化箱、喷涂机械手、植绒机、打磨机、牵引机、喷码机、切割机、空压机等。厂房西北角设有空压机房。
2号厂房也是单层新型钢结构厂房,位于1号厂房的北侧,建筑面积8000m2。厂房内分为3个作业区,其中:I区为人工油漆喷涂区,安装有通风系统,并采用活性炭对气体净化;II区为注塑成型区,安装有25台高温对撞压机;Ⅲ区为冲切区,安装有40台气动冲切机。2号厂房北侧设有危险化学品库和2个气瓶库,危险化学品库内有油漆、胶、醋酸乙酯、二甲苯、酒精、正庚烷等,2个气瓶库分别存放氧气、氩气、乙炔等气瓶。
2017年1月10日,D企业发生苯中毒事故,导致1人受伤。
2017年3月16日,Q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对D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检查时,发现D企业未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不全,植绒室内未使用防爆电器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Q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D企业下发整改通知话,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C企业2号厂房内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
D企业是汽车密封条生产企业,主要原料为橡胶。为扩大生产,在Q市某工业区租赁三层办公楼1栋、厂房2栋,2015年10月投产。
1号厂房为单层新型钢结构厂房,位于三层办公楼东侧,建筑面积5000m2。厂房内有5条胶料挤出生产线,主要工艺为:胶料挤出一微波硫化加热一喷涂一植绒(采用聚酯绒毛)一打磨一喷码一粗切割。主要设备有:挤出机、微波硫化箱、喷涂机械手、植绒机、打磨机、牵引机、喷码机、切割机、空压机等。厂房西北角设有空压机房。
2号厂房也是单层新型钢结构厂房,位于1号厂房的北侧,建筑面积8000m2。厂房内分为3个作业区,其中:I区为人工油漆喷涂区,安装有通风系统,并采用活性炭对气体净化;II区为注塑成型区,安装有25台高温对撞压机;Ⅲ区为冲切区,安装有40台气动冲切机。2号厂房北侧设有危险化学品库和2个气瓶库,危险化学品库内有油漆、胶、醋酸乙酯、二甲苯、酒精、正庚烷等,2个气瓶库分别存放氧气、氩气、乙炔等气瓶。
2017年1月10日,D企业发生苯中毒事故,导致1人受伤。
2017年3月16日,Q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对D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检查时,发现D企业未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不全,植绒室内未使用防爆电器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Q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D企业下发整改通知话,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C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的职业卫生内容包括( )。
D企业是汽车密封条生产企业,主要原料为橡胶。为扩大生产,在Q市某工业区租赁三层办公楼1栋、厂房2栋,2015年10月投产。
1号厂房为单层新型钢结构厂房,位于三层办公楼东侧,建筑面积5000m2。厂房内有5条胶料挤出生产线,主要工艺为:胶料挤出一微波硫化加热一喷涂一植绒(采用聚酯绒毛)一打磨一喷码一粗切割。主要设备有:挤出机、微波硫化箱、喷涂机械手、植绒机、打磨机、牵引机、喷码机、切割机、空压机等。厂房西北角设有空压机房。
2号厂房也是单层新型钢结构厂房,位于1号厂房的北侧,建筑面积8000m2。厂房内分为3个作业区,其中:I区为人工油漆喷涂区,安装有通风系统,并采用活性炭对气体净化;II区为注塑成型区,安装有25台高温对撞压机;Ⅲ区为冲切区,安装有40台气动冲切机。2号厂房北侧设有危险化学品库和2个气瓶库,危险化学品库内有油漆、胶、醋酸乙酯、二甲苯、酒精、正庚烷等,2个气瓶库分别存放氧气、氩气、乙炔等气瓶。
2017年1月10日,D企业发生苯中毒事故,导致1人受伤。
2017年3月16日,Q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对D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检查时,发现D企业未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不全,植绒室内未使用防爆电器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Q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D企业下发整改通知话,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现定》(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第47号),Q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C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
D企业是汽车密封条生产企业,主要原料为橡胶。为扩大生产,在Q市某工业区租赁三层办公楼1栋、厂房2栋,2015年10月投产。
1号厂房为单层新型钢结构厂房,位于三层办公楼东侧,建筑面积5000m2。厂房内有5条胶料挤出生产线,主要工艺为:胶料挤出一微波硫化加热一喷涂一植绒(采用聚酯绒毛)一打磨一喷码一粗切割。主要设备有:挤出机、微波硫化箱、喷涂机械手、植绒机、打磨机、牵引机、喷码机、切割机、空压机等。厂房西北角设有空压机房。
2号厂房也是单层新型钢结构厂房,位于1号厂房的北侧,建筑面积8000m2。厂房内分为3个作业区,其中:I区为人工油漆喷涂区,安装有通风系统,并采用活性炭对气体净化;II区为注塑成型区,安装有25台高温对撞压机;Ⅲ区为冲切区,安装有40台气动冲切机。2号厂房北侧设有危险化学品库和2个气瓶库,危险化学品库内有油漆、胶、醋酸乙酯、二甲苯、酒精、正庚烷等,2个气瓶库分别存放氧气、氩气、乙炔等气瓶。
2017年1月10日,D企业发生苯中毒事故,导致1人受伤。
2017年3月16日,Q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对D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检查时,发现D企业未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不全,植绒室内未使用防爆电器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Q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D企业下发整改通知话,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C企业应为2号厂房1区作业人员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 )。
D企业是汽车密封条生产企业,主要原料为橡胶。为扩大生产,在Q市某工业区租赁三层办公楼1栋、厂房2栋,2015年10月投产。
1号厂房为单层新型钢结构厂房,位于三层办公楼东侧,建筑面积5000m2。厂房内有5条胶料挤出生产线,主要工艺为:胶料挤出一微波硫化加热一喷涂一植绒(采用聚酯绒毛)一打磨一喷码一粗切割。主要设备有:挤出机、微波硫化箱、喷涂机械手、植绒机、打磨机、牵引机、喷码机、切割机、空压机等。厂房西北角设有空压机房。
2号厂房也是单层新型钢结构厂房,位于1号厂房的北侧,建筑面积8000m2。厂房内分为3个作业区,其中:I区为人工油漆喷涂区,安装有通风系统,并采用活性炭对气体净化;II区为注塑成型区,安装有25台高温对撞压机;Ⅲ区为冲切区,安装有40台气动冲切机。2号厂房北侧设有危险化学品库和2个气瓶库,危险化学品库内有油漆、胶、醋酸乙酯、二甲苯、酒精、正庚烷等,2个气瓶库分别存放氧气、氩气、乙炔等气瓶。
2017年1月10日,D企业发生苯中毒事故,导致1人受伤。
2017年3月16日,Q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对D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检查时,发现D企业未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不全,植绒室内未使用防爆电器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Q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D企业下发整改通知话,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C企业应采取的职业卫生防治措施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