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区别对待的消防
2024-08-02 16:04:28
32

最近在四川自贡市九鼎大楼发生的“7·17火灾”事件后,各地开始深刻吸取教训,展开自查自纠和消防演习,并可能出台相关文件。

北京也迈出了第一步。昨天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针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的通知》的文件。为了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该通知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即配备消防工程师。然而,不同地区和单位之间的标准和实施程度并不统一,有的地方强制要求,有的则仅仅是鼓励建议。

该通知引用了五个文件,涵盖了五类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民用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以及公众聚集场所。

具体来说:

  1. 对于大型商业综合体,要求配备消防工程师。
  2. 高层民用建筑则鼓励聘用消防工程师。
  3.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配备消防工程师。
  4. 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鼓励配备消防工程师。
  5. 公共聚集场所鼓励聘用消防工程师。

消防工作的发展道路正是从“宜”到“须”的过程。

目前除了大型消防综合体明确要求配备消防工程师外,其他场所仅仅是鼓励性建议。

尽管配备消防工程师可能无法从根本上杜绝消防安全事故,但有资质的管理人员能够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

然而,不同场所对持证要求的不一致,使得安全管理措施存在差异化对待的情况。这不禁让人思考,为什么只有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如此重要,其他场所的安全性就显得不那么紧要呢?

比如,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如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和养老院等,这些地方因其可燃物多、电气设备多、点火源多,并且人员密集、流动性大,一旦发生火灾,往往火势迅速蔓延,扑救难度大,极易引发恐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难道它们就不应该同样要求持证吗?

我认为任何一个场所,对火灾安全的重视都不应该有差异。尽管现有规定并未明确指出,但持证要求的不同处理方式可能会引发这样的思考。

如果在心理上就对不同场所的安全性有所轻重,那么行动上可能也会缺乏足够的重视。

如果缺乏足够的重视,每次只在事故发生或发布文件时走过场,那问题可能永远无法真正解决。

参考来源:@罗兄

距一级消防考试还剩
9876543210
9876543210
9876543210
课程套餐
一级消防-无忧升本通关班(全科)
课时:318
有效期:2年
一级消防-案例分析-无忧通关班(单科)
课时:92
有效期:2年
一级消防-技术实务-无忧通关班(单科)
课时:135
有效期:2年
一级消防-综合能力-无忧通关班(单科)
课时:91
有效期:2年